2、学校只答应赔偿男孩父母6万元,男孩父亲觉得非常气愤这名男孩是云南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因为在学校发生了意外才导致他失足坠楼的,所以这所学校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男孩在宿舍被同学殴打致死,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我当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学生在学校,学校是要有监管并且保护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的。所以学校是有一定的责任,也必须要负责任。
男孩与同学发生矛盾被扔到井里死亡,他们的心理是怎样的
他们心理变态没有理性去考虑问题。双方家长都选择暴力方式去处理问题,无疑会造成所有人的悲剧。这是一件发生在北京地区的一个真实故事,一位男孩在和同学发生矛盾之后,被同学扔到井中死亡。事件发生之后,男孩母亲为了对同学进行报复便对这位同学的妹妹下手,她将硫酸泼至同学妹妹脸部从而毁了妹妹一生。从这个案子当中我们也了解到,作为一位家长,孩子的安全咱们肯定非常担心,那么在孩子求学途中,我们应该怎样防范危险发生,为此小编主要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尽量保持低调少与人发生争执。
孩子在求学的过程当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事情让自己觉得委屈,很多小朋友都会为自己进行争论,严重的情况小孩之间可能会产生冲突而打架。所以家长在教育小孩的时候,一定要有意识的培养小孩低调的性格,以免被心理扭曲到孩子所伤害。
二、教育孩子不要参与打架斗殴事件。
近年来学校里面打架斗殴的事件也是频频发生安全教育成为学校的教育重点。作为父母,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也要有意识地去引导孩子,不要参与一些打架斗殴事件,也不要在学校里面拉帮结派,将自己陷于危险当中。
三、父母多与孩子沟通排除危险隐患。
父母在孩子的教育过程当中无疑是充当老师的角色,所以孩子在求学路上要想一帆风顺平平安安,肯定少不了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和日常的沟通教育,如果家长能够在孩子上下学时候给予一定的沟通,也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排除一些危险。
综上所述,在孩子成长过程当中家长给予孩子足够的关注,并且教育孩子不要参与打架斗殴,而且在适当的情况下,也要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这样才会减少危险的发生。对于这种以暴制暴的报复手段你赞同吗?欢迎下方留言评论说出你的看法。
云南一男孩在校坠亡,父亲携手榴弹欲去学校协商,这位父亲为何如此极端
这位父亲如此极端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儿子不幸去世,给他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二是对学校给予的赔偿金不满。
1、儿子不幸去世,给这位父亲造成的打击很大
云南一男孩才16岁,下午起床去阳台喝水,不幸发生了坠楼。男孩的母亲觉得学校方面有责任,因为学校的阳台有安全隐患,男孩父母找到学校协商此事,学校只答应赔偿6万元。这位父亲觉得学校在儿子出事后不主动联系家属,处理赔偿事宜非常不积极,也没有任何诚意,所以一气之下就带着危险品去了学校。这位父亲为何如此极端?主要是他刚失去自己的儿子,身心都承受了巨大的打击,所以才做了这样冲动的事。
2、学校只答应赔偿男孩父母6万元,男孩父亲觉得非常气愤
这名男孩是云南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因为在学校发生了意外才导致他失足坠楼的,所以这所学校有推卸不了的责任。事发后,民警排除他杀,说是意外坠亡,那么问题来了,虽然这件事是意外,却是在学校发生的,就该由学校给予男孩家属赔偿。男孩家属和学校进行了多次协商,学校只答应给赔偿6万元,男孩父母很气愤,男孩父亲一气之下就带了危险品去找学校谈判。男孩父亲做出如此过激行为,就是因为学校的态度不积极,缺少诚意,一个16岁的男孩在学校的宿舍里坠亡了,给男孩的家人带去了太多的伤害,学校赔偿的钱数让人觉得寒心。
3、这件事带来的思考
这位父亲带着危险品去找学校的途中,被边境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发现他车里有危险品,于是他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了。这件事给大家带来的思考很多,孩子发生了不幸,家长遇见这样的事情都会很气愤,也很悲伤,但是不该采取这样的极端做法。男孩家长应该和学校好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诉,或者寻找其他的解决方式,比如找媒体等,最不应该做过激行为,这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行为。
初三男生被家长扇耳光跳楼身亡,原因是上课打牌!难道上课打牌不该教训吗
观点:不是上课打牌没错,而是教育方式存在问题。
这个事情我大概也看了,具体说的就是一初中男生,上课的时候因为打牌被老师发现,然后老师就叫了家长来学校一块儿教育学生。但是,没想到家长来了之后,可能是感觉自己面子挂不住,也有可能是恨铁不成钢,在带孩子走的时候,就在走廊给孩子了两耳光,然后就气冲冲地离开了学校。
结果没想到,这孩子也是个暴脾气,在被打了耳光之后,稍微停留了一下,没有跟随家长的脚步离开,反而是一个翻身,然后就直接从5楼跳了下去,当然,最后这也成了孩子跟家长见的最后一面。
在看了这个新闻之后,网络上出现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是认为孩子的承受能力太差了,是孩子在温室里太过于享受了,被家长惯坏了;而另一种观点则是认为家长的教育方式不对,过于偏激。对此,我只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你看哈,这事是不是这样的。当家长遇到自己难以处理的事情时,如果喜欢用相对极端的方式解决,那么,对于孩子来说,同样在遇到一些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情的时候,也会容易走极端。
就拿这事本身来说吧,家长再被老师叫到学校之后,遇到了自己无法妥善解决的事情,面子挂不住,然后就采取了打耳光来发泄自己的愤怒和不满;然后,孩子在被妈妈打了耳光之后,由于面子也挂不住,他又不至于追上去打自己的亲娘两耳光,然后就选择了跳楼来发泄内心的不满。
看到了吧,这其实就是家长的言传身教,很多时候对于家长来说,一些行为可能会不以为意,但是,孩子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被影响了。
然后,我们再来针对这件事,来说一下该如何进行具体的解决。首先,就孩子上课打牌这个事本身来说,那毫无疑问,指定是需要进行惩戒的,但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进行惩戒可以让孩子认识到错误,以及以后如何避免犯同类型的错误,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就家长的做法来说,打耳光显然是跟以后不打牌之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这就必须要谈到家长跟孩子之间的沟通问题了。
作为家长来说,这时候其实应该给孩子表现的是一个相对更加有责任意识到的状态,比如可以正常跟孩子说,自己因为这事被老师叫到学校是个什么心态,自己现在心情如何,想要怎么解决。我认为如果说家长当时把自己的内心的想法进行正常的表述的话,孩子是可以体会到家长的心情的,这事也很好说。
其实,真的很多事情有时候就是大家把话说开了,也就没问题了。但是,很多时候,往往就是大家都不说,指望对方去体会,去感受自己的想法,然后事情就被搞得更糟糕了。所以,还是希望大家以这件事引以为戒,在解决问题之前,大家先把事情说清楚,至少双方心里都有个底。
男孩因校园暴力死亡,学校该如何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校园暴力已经成为了校园内屡次出现的恐怖事件。这种事情对学校、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都带来了很多不良的影响。这不仅映射出学校教育的不到位以及人性的险恶。校园暴力本身就是一件高频发生在学校内的案件,所以学校肯定是要做出很多防范举措的。我认为学校应该用以下的方法来避免类似现象发生:01、在校园内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
老师是直接和学生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老师的教导作用是很有必要的。首先,学校就应该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在班会里面,老师积极主持开展,同时调动广大学生的关注度,让他们知道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以及教育他们不要组织校园暴力这样的恶劣行为。
02、加强和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导致校园暴力最直接的因素就是家庭环境带给孩子的影响。很多研究表明,容易导致校园暴力的群体都在心理上面有一定的缺陷,这种心理缺陷一般都来自于家庭。所以在学校里面,老师更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家庭背景。对于一些家庭环境不太好的同学要重点安慰和教导,及时和家长做好沟通。
03、在校内一定要设有心理咨询室。因为很多学生开展校园暴力都是因为心理方面有所缺陷。这种心理缺陷一定是长期导致形成的,所以为了让这样的缺陷不要形成,设立心理咨询室是很有必要的。当学生不好意思向周围的人表露情绪时,就能有一个可以倾吐的地方。
校园暴力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也给我们的校园安全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要重视这个问题,学校更是要做好一切预防工作。
云南一男孩在校坠亡,父亲携手榴弹欲去学校协商,男孩的死与什么有关
男孩的坠亡和学校阳台设计有关。云南一个16岁男孩三年前在学校意外坠亡,据说孩子下午4点多起床后到阳台喝水,却不幸从6楼的宿舍意外坠落当场死亡。孩子的母亲认为,儿子之所以会从宿舍坠落完全是因为学校宿舍存在安全隐患,最终双方协商决定,学校赔偿孩子家人6万元,孩子的父亲对此事并不满意,故携带手榴弹去学校重新协商。孩子的死确实让人感到惋惜,但父亲的做法未免太过激了,而且他的做法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冲动的原因
男孩的父亲之所以如此冲动,当然是因为孩子意外去世给他造成巨大的打击,再加上事情发生后学校没有积极出面处理,所以一怒之下才带着手榴弹去学校和负责人协商,想要通过这种方式为儿子讨回公道。
二、法律的代价
不管原因究竟为何,孩子父亲携带手榴弹都属于涉嫌运输爆炸物。而且公安部门从孩子爷爷的家中又找出多个弹药,爆炸物,枪支,所以他们父子均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拘留。介于他们二人认罪态度良好,再加上事出有因,所以可以从宽处理。但不管怎么说,父子二人的举动都十分危险,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三、法律途径解决
不管事情的结果如何,自己私自携带枪支弹药去协商都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相应的损失,纵然无法挽回孩子的生命,但是却可以为孩子讨回公道,同时也可以让学校加强管理,防止今后再出现类似的悲剧。试想一下,如果公安部门没有查到孩子父亲携带的手榴弹,让这枚手榴弹进入校园,是否会有更多的孩子因此受到伤害呢?所以做事情一定不能冲动。
梁山县拳铺镇中学后操场上发现一名14岁的男孩尸体,是被钝器殴打到头部至脑浆溢出死亡
6月15号晚上大约20:40分,梁山县拳铺镇中学后操场上发现一名14~15岁的男孩尸体,死者是琉璃井村人,是被石器打到太阳穴部死亡。5名约14~16岁左右的中学生肇事者被捕。其实打架的原因被学校领导视为死者偷盗被几名中学生发现殴打死的、大家可想而知、怎么可能呢、这分明是一场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冤案、拳铺镇副校长张一哲、应该负全部责任、因为今年初三毕业他只顾管理初二学生、没有注意初一学生、、据说案发当晚张校长值班,却没有在学校、而管理宿舍的杨以林老师发现尸体之后先给张校长打的电话、又打的110、最后才打120、等120来了、已经耽误了 ..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没了、死者的父母在晚上12点才得到通知,死者家人痛哭一场、哭了一夜、全体学生都知道了、可怜死了、死者学习不错 、 死的太冤了、 今天早晨学校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这能怪谁?打官司谁又能打赢?学校会怎么办?请给予你的评论、
江苏连云港警方通报男孩校内被殴打致死,此事件是否该引起重视
连云港东海县,一名15岁男生在校内被同学打死。根据当地警方通报,事发地为东海县中等专业学校,两名学生因琐事在宿舍内发生争执,平某对张某进行殴打,张某倒地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与平某均为15岁,目前,平某已被控制,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悲剧的发生让人心痛,孩子的不幸去世对受害者家属更是致命打击,但是古人说“吃一堑长一智”,我们从事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找到悲剧发生的原因,采取恰当的措施,从而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也应该成为事件处理的一部分,本起事件反映出的问题也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事件的发生
才15岁,还是在校内,都能做出同学殴打致死的事,不知道该怪谁呢?虽然平某不满16周岁,对绝大多数犯罪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这次的行为却是难逃法网了。目前根据警方的通报,还无法判断平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这两个犯罪都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目的是剥夺被害人生命,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目的是伤害被害人的身体,不具有剥夺被害人生命的目的,犯罪者是不希望被害人死亡的。
平某当时的犯罪目的是剥夺张某的生命,还是只是想伤害张某的身体,需要根据平某的犯罪手段、犯罪经过来判断。这是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的。
无论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其刑罚最高都可以判处死刑,不过故意杀人罪是优先适用死刑,故意伤害罪是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起刑。但是,由于平某属于未成年人,不能适用死刑,所以是不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这里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所以,平某最高可以被判处的刑罚是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平某判处刑罚时,还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实践中,平某一般会被判处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犯罪发生在校园内,被害人尚未成年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需要对张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实际来看,张某在寝室内被同学殴打,学校多少都会赔偿一部分。
结语
目前,大力发展中专教育、职业教育是大势所趋,但相关学校也要加强管理,强化校风校纪,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才能改变群众对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是混文凭的固有观念,自愿让孩子报考相关院校。